得到赔偿的是合川彭某的家属。彭某于2004年在新华保险重庆分公司购买红双喜两全保险 (分红型) (A款),初始基本保险金额为89076元;2009年,彭某又购买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为436880元,交费期限为5年,年交保费80000元。
今年5月8日,彭某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身故,其家属随即向新华保险重庆分公司报案,新华保险重庆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专人前往事发地查勘,同时积极向总公司汇报案情。经核实,确定彭某出险情况属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6月9日,新华保险重庆分公司作出赔付决定,赔付金额1020434.39元。
6月19日,新华保险在合川举行现场理赔,新华保险重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亲自将支票送交彭某家属手中。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生活中充满了意外,因此提前购买一份保险可以为自己和家人提供好的保障,新华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交到彭某家属手中,使得他们在悲伤之余获得了一些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