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辽宁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暨宣传贯彻大会在辽阳市召开,我省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辽宁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辽宁分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组成“共保体”,作为我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期间的唯一承保单位。
这项试点期限将从今年7月至2015年7月,保险方案保障范围包括基本保障和附加保障。在基本保障中,由于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散布、泄漏、溢出或逸出,造成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污染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以在投保后由承保方赔偿。清污费用也包含在投保后的赔偿之内,包括排除环境污染损害而发生的检验、监测、清除、处置、中和等费用。
另外,在发生重大案件时,预估损失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含10万元),承保方还将启动预付赔偿机制。在收到预付赔款申请后,省人保财险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不高于初步估损金额的50%先行预付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他有资格申请赔款的第三方。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环境责任险的推行,可以将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由企业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他们更好的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