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起,云南省在30个试点县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三种渠道进行补偿。首先,不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其次,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第三,发挥医保基金的补偿作用。2013年,全省新农合、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财政补助将超过176亿元。随着医保基金规模的扩大,医保报销比例不断提高,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逐渐释放,公立医院通过提供医疗服务从医保基金中获得的收入不断增多,医保基金已成为县级公立医院最重要收入之一。
据统计,2013年1至3月,30个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与2012年全年平均水平相比,患者门诊费用由143.54元降为136.24元,平均降低7.3元,降幅为5.08%;人均住院费用由3874.48元降为3675.47元,降低199元,降幅为5.13%,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云南省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的投入,可以减轻居民的保费负担,同时还可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从而更好的满足居民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