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从2009年1月起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使用门诊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可在自己选定的首诊医院看小病。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居民就医,太原市将门诊统筹基金从首诊医院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今后,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凭《太原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可在本人选定的首诊定点医院所辖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批公布100家)看小病。
看小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输液费、药品等),符合医保规定的,可以报销,其余部分则由个人自付。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太原市居民如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小病也可以进行医保报销了,这极大的减轻了他们医疗费用负担,从而解决了他们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