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充。开展大病医疗保险是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
西安市是陕西省首批大病保险试点四城市(西安、宝鸡、延安、汉中)之一。市发改委等单位经过半年多的反复测算及与保险公司的多轮谈判磋商,最终中国人寿西安市分公司凭借雄厚的公司实力、过硬的服务品质以及专业的服务方案成功取得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独家承办资格,双方共同签订《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合同书》。据统计,大病保险将惠及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参保人员共计572万人。
为方便参保人员进行大病保险申请,大病保险采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合署办公的服务模式。据中国人寿西安市分公司相关人员介绍,该公司目前已在西安市各区县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及新农合经办机构均开设有专门的报销窗口,同时组建了一支有医学背景的30余人的专业队伍,提供大病保险咨询、受理、审核、报销等驻点服务。
中国人寿西安市分公司表示,将通过高频次的培训强化驻点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依托国寿总部自主研发的大病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承保人群管理、承保协议管理、机构维护、权限管理、处方管理、结算管理等信息化管理,同时做好与政府医保系统的对接工作。随后,还将通过公司服务专线95519提供咨询、短信通知、网络查询等客户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掌握相关政策及业务情况。参保人员在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后,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到居住地所属服务网点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在事实清楚、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中国人寿将本着“简化手续,快速处理,及时赔付”的原则,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给付,将大病保险赔付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参保人员账户。
六月份开始,西安市将陆续启动报销工作,全市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单次或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城镇居民为1.5万元,农村居民为8000元)的部分,可以至少报销合规医疗费用的50%。但因驻点设立和系统调试进度不一,并不意味着6月1日就能开始报销,患者只需保存好相关票据,随后也可以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政策适用期为2013年1月1日0时起至2013年12月31日24时止。因有些患者治愈时间接近年底,报销工作的时间延迟到2014年1月31日。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西安市启动大病保险工作,为居民带去了实惠,减轻了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了他们看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