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是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其次,保障范围有区别。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第三,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
第四,根据《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第五,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而商业险并不区分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是很大的,尤其是保障范围区别更是很明显,因此,车主想获得更好的保障,还是需要购买普通商业险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