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补偿解决覃女士儿子医疗费的燃眉之急,这得益于覃女士2011年的明智之举。2011年10月,覃女士为不到半岁的儿子在太平人寿购买一份福禄双至附加真爱健康保险,保额6万元。太平人寿柳州中支的业务员王艳群经理发现客户还没有社保,就建议覃女士再为儿子在社保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小儿特别补助险。覃女士认为有道理,就照办。
天有不测风云,2012年10月初,覃女士儿子出现“发烧、抽搐”等症状,到凭祥妇幼保健院治疗,后来精神状态再度下滑,甚至出现意识模糊、口吐白沫、吞咽不畅的现象,并于10月底转至广西区人民医院治疗,最后确诊为“病毒性脑炎”。经抢救,被保险人生命得到保障,但也得脑炎后遗症。从此,覃女士一家为小孩治疗焦头烂额,心力交瘁。
2012年12月底,覃女士的孩子出院,共花费10多万元。按保险合同约定,覃女士儿子患重大疾病致残,需在出院180天后做残疾鉴定,再凭鉴定报告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5月中旬,覃女士儿子从社保获得好消息,他可以报销5万元费用。同时,太平人寿帮助联系的权威鉴定中心做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孩子病症属于保险理赔责任。太平人寿随即按保单合同约定,向覃女士孩子赔付40%保额赔款,即2.4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社保是我们给个人都应该具备的,而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完美补充,也是必不可少的。两者结合,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最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