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成为是长丰县朱巷镇七里村岗西村民组居民,孩子长期在外务工,平时只有老两口在家。不久前,听说保险公司在村里推广“治安保险”,黄成为就参保了。没想到,5月19日交钱投保,5月21日上午他家里就因电线老化致厨房着火被烧,好几件家具和家电被烧坏。当天,保险公司就来人查看火灾现场。5月23日,黄成为家获赔的钱就送来了!
“治安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公益性保险,以村(社区)为投保单位,以村(居)民户为被保险人,其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每户收取治安保险费20元。一旦被保物品被盗被抢或者发生火灾,财产受损失,农民最高可获赔2.5万元。
据了解,今年安徽选择在合肥市试点“治安保险”,长丰县成为试点县。朱巷镇率先推广“治安保险”,农民参保积极性较高,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有4000多农户投保。黄成为火灾理赔案例是该县“治安保险”成功理赔第一例。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合肥长丰县积极试点推广治安保险,减少了意外给居民带来的损失,保障了他们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