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保监局与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反欺诈工作任务、成立了山西保监局副局长和山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长担任主任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委员会”,标志着山西保险业反欺诈工作部署迈出实质性步伐,“警保联合”打击保险欺诈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成。
在此基础上,山西保监局研究制定了《山西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山西保险业反欺诈工作的目标、组织体系、工作制度、监管机制、理论研究等重要事项,安排部署了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为切实有效开展反欺诈工作建立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保监局稽查处和省公安厅金融犯罪侦查支队有关人员组成“反保险欺诈工作委员会”, 承办日常工作。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市办事处均成立了“反欺诈专门委员会”,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联系人,负责本级反欺诈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各保险公司均在本系统内设立了反欺诈岗位,明确了工作职责、责任人、联系人。这一网状组织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促进了反欺诈工作的开展、落实,为整体工作顺畅运行奠定了基础。
结合反保险欺诈工作方案,山西保监局要求各保险公司梳理完善内控制度,各保险公司按照要求逐步完善了核保规定、业务风险评估细则、理赔人员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强化内控执行力;建立定期分析评估欺诈风险的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最大程度堵塞欺诈风险漏洞。
保险公司将欺诈风险点嵌入投保、核保、报案受理、查勘定损、核损核赔、赔款支付等环节中,将审核责任逐一前置。特别是一些财险公司,在查勘、核损工作中采用了3G通讯、远程视频等现代技术手段,针对欺诈风险建立起有效的第一道防线。大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建立了可疑案件事后稽核机制,对具有高度欺诈风险特征的案件进行独立调查。
慧择提示:山西保险业全面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以来,拒赔欺诈案件110件,极大的保障了保险公司的利益,而且部分案件经前期研判、分析后,已经正式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