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村劳动力在锡领取失业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最初范围,仅为省内农村劳动力。按其时政策,2006年10月起,只要单位、个人都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非本人意愿失业并有求职意愿的本省外地农村劳动力,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从去年10月开始,本省外地农民工就开始陆续在市职介中心领取失业金。
如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外地农村劳动力拓宽范围,不再分省内、省外。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政策,今年元旦起,只要单位、个人都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非本人意愿失业并有求职意愿的所有外地农村劳动力,均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此,所有在锡务工的外地农民工与无锡市民同等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享同等待遇。
此前省外劳动力在失业后得到的“回乡补助费”将由更全面、水平更高的失业保险待遇所取代。与无锡市民一样,外地农民工在锡所享的失业保险待遇,不仅包括领取最长可达24个月的失业金,而且在进行失业登记后可获得免费的就业服务,如免费参加就业培训、享受免费职介服务,倘若在失业期间生病,还可享门诊费用报销等待遇。
慧择提示:此次无锡市给农民工提供失业保险,让外地农村劳动力在无锡市可以领取失业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将充分保障了外地农村劳动力的权益,能更好的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