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管机构全面推行深圳版寿险“风险提示书”,向消费者提示容易误解的风险点;同时,对寿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进行规范,从制度上消除容易引起争议的业务环节。
在购买人身险产品时,深圳市民可看到一张“风险提示书”。与全国通用的普通投保提示书相比,深圳版“风险提示书”有两项重点提示:一是突出向保险消费者明示早期退保所产生的损失及费用比较高,二是突出向保险消费者解释选择自动续保、自动垫交及复效收费等条款将可能对保单利益产生重大影响。通过两项重点提示,深圳版寿险“风险提示书”充分确保投保人在投保前全面了解投保风险,保障了投保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深圳保监局还在国内首次就犹豫期、保单回执、佣金发放提出三个明确要求:明确要求犹豫期以工作日计算,改变以往按自然日计算的情况;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未收到客户保单回执的,犹豫期不能中止;明确强调保险公司对未收回保单回执的、未完成回访的保单不得支付手续费或佣金。
一季度以来,深圳保监局针对保险市场加大处罚力度,开出了21张罚单,对涉嫌销售误导的险企和个人作出了罚款、吊销执照等严厉处罚。
慧择提示:此次深圳市保监局打出综合治理销售误导的重拳,将能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的业务秩序,有力地打击销售误导行为,从而实现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