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自2011年以来,杨某通过向他人所借的32张社会保障卡,以虚构、伪造住院资料等方式向会泽县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虚报了医疗保险费817326.25元。另外,杨某还虚报医疗保险费707704.75元,因发现单据为虚假单据而未支付。杨某构成诈骗罪,属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杨某为何能从医保中心骗取数额如此巨大的医疗保险费,会泽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该案时发现,该县医保中心在办理异地就医报账业务中存在管理漏洞,才让杨某有机可趁。会泽县检察院遂向医保中心发出了检察建议,提出对异地就医报账材料建立真实性审查机制和对报账经办人进行身份核实登记制度等建议。
会泽县医保中心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会泽县检察院院提出的建议,并就相关情况向检察院做出书面反馈。医保中心从开通异地就医结算、提前登记备案、完善报账材料、报账人身份登记、异地就医信息核查等五个方面建立健全了异地就医报账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慧择提示:上述杨某诈骗医保金一案显示出该县医保管理制度中存在漏洞,应加强医保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保办理制度,更好的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