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湖南保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注销保险许可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湖南保监局决定注销下列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我们在注销名单中发现,被注销《许可证》的13家机构中,金融类兼业代理机构占11家,非金融类兼业代理机构占2家。其中,金融类兼业代理机构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山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雨湖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板塘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建北营销服务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九华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沅江营销服务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非金融类兼业代理机构包括:桃源县翔宇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澧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公告指出,上述机构自许可证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不得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此次13家机构被注销代理保险许可证,主要是因为其许可证已经超过有效期,而没有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如果机构继续开展保险代理行为,就属于无证经营。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将根据相关条例予以处罚。”湖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称。
慧择提示:保险代理机构如不具备专业资质,很容易被消费者带来投保纠纷。湖南保监局表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这些机构在许可证有效期结束后,仍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可拨打湖南保监局电话:1237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