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和201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办法的通知》。公布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908元,月平均工资为3242元;2012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年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9330元,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611元。
根据这一标准,201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以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工资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资收入口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3242元的300%即9726元的,以9726元为上封顶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242元的60%即1945元的,以1945元为下保底缴费基数。2013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原则上以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42元作为月缴费基数,缴费困难的按3242元的60%即1945元或40%即1297元作为缴费基数。
根据安排,全市社保机构将于4月底完成参保企业2013年度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的核定及1~4月的结算工作。自6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
慧择提示:此次昆明市参保单位2013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核定及1至4月结算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完善该市的社会保险体制,将给参保者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