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民张女士因阑尾炎发作住院治疗。4月23日,她到医院办理报销手续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她的医保还在免责期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原来去年11月份,张女士辞职后一直在家待业,社会保险也一直没有缴,直到今年3月份,张女士重新找到了工作。新单位继续为她缴纳社会保险后,她才将中断了4个月的社会保险补缴上。
威海市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张女士,医疗保险连续3个月不缴费视为中断,自重新参保之日起3个月内发生的住院费用不能报销,中断期间发生住院费用的,即使补缴也不能报销,这被视为医保免责期。
慧择提示:因为医保长时间不缴费,张女士的医保出现了免责期,因而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笔者提示,医保费用要及时缴纳,以便医保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