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回民区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区近4万城镇无业居民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时,回民区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及时制订出台了《回民区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成立了回民区医保中心,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先后投入资金180多万元,新建了近300平方米的医保办事大厅,安装了彩色滚动显示屏、电脑、扫描仪等设施,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了机构、编制、人员、场地五落实。2007年年底,回民区应参保人数为41600人,实际完成参保登记35586人。截至目前,回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惠及近4万城镇无业居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完成前期的参保登记阶段,进入结算报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