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年淮安市征收养老保险费2.83亿元。全市为6.11万名60周岁老年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5.26亿元,发放率达到100%。淮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市人社部门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淮安市再次调整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上调到80元。
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今年淮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重点有:狠抓城乡居保全覆盖,各县区参保居民续保率达到85%以上,参保率达到95%以上,确保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继续保持100%,确保应发尽发;新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5%;建立待遇增长机制,提高养老金缴费水平,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鼓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强化社保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冒领行为的发生;以“参保登记、参保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不出村为重点,加快基层经办服务网络和经办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退休管理服务。
慧择提示:通过上述信息可知,淮安市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设上已经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相信在进一步的完善体系实践后,很快将实现今年的工作重点目标。淮安市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的成就,也为全国其它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提供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