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维护广大水稻种植户的利益,近期,从市农业局获悉,2013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在保额、费率不变的前提下,起赔点由原来的水稻种植损失达50%以上,下调至30%。这对广大农户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自水稻种植保险起赔点下调20%后,一季度,我市共承保水稻面积36万亩,完成保费435万元。
水稻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化解农户自然风险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我市水稻保险从2006年试点开始至今曾两次下调起赔点,今年再次下调起赔点。即: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寒冷、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病虫害造成保险水稻的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达到30%以上时,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其中,30%(含)以上50%以下的,按保险金额的60%赔偿;损失50%(含)以上70%以下,按保险金额的80%赔偿;损失70%(含)以上的按照保险金额的100%赔偿。
慧择提示:水稻种植保险下调理赔点,大大降低了农户种植风险,从而减少种植户的经济损失,有利于保险功效得到最大化的发挥,提高了广大农户的种粮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