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成立不满三年的保险公司,单个股东持股比例仍不得超过20%。
此次通知对持股超过20%的股东设定了两方面条件,一是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净资产;二是要求投资保险行业3年以上,且具有持续出资能力和管理能力。
保监会负责人称,适当放宽中资保险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有利于吸引战略投资者。
慧择提示:综上,从以上介绍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此次保监会对中资保险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放宽至51%,将更好的促进保险公司的发展,增强保险行业资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