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出台《河北省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养殖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保费额在参保农户承担20%的基础上,各级财政承担80%。
河北省是种植业和养殖业大省,也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可以有效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两《办法》的出台,可以进一步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为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保障的长效机制,推动农业保险业务开展起到促进作用。
按照规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工作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保险责任设定为:风灾和雹灾对投保的种植农作物造成的损失;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投保的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市县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保险责任,由此增加的保费,可由市县财政部门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补贴险种按“低保障、广覆盖”来确定保障水平,以保障农户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以国家权威部门公开的数据为标准),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补贴范围包括,种植业:小麦、玉米和棉花;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在上述补贴险种以外,市县财政部门还可根据本地财力状况和农业特色,自主选择其它种植、养殖业险种予以支持。
保险费率为,种植业:小麦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保险费率5%;玉米按每亩保险金额260元,保险费率7%;棉花按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6.5%。养殖业:奶牛按每头保险金额5000元,保险费率7%;能繁母猪按每头保险金额1000元,保险费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