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车险业务(包括网销、电销专用产品)的责任范围和保险费率等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二是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包括赠予客户现金、现金等价物、加油卡、洗车卡、各类打折卡;禁止赠送各种实物礼品或车辆保养等服务项目,禁止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变相赠送以上物品;
三是鼓励倡导各公司提供增值服务,如短信关怀类、代办服务类(只能减免代办服务费,其他费用不得减免)、免费救援类等。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青岛规定车险在销售时不得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变现赠送物品,同时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增值服务,来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