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保险法规。虽然我国已经与116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并与多数国家缔结了《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但这些协定并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大多数企业也很少运用投资担保机构来购买保险,这些协定和公约对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保障能力不足。
我国于2001年成立了主要从事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作为专门的保险机构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保险保障。但仍然没有相应的保险法规为海外投资保险保障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内容大多靠政府行政文件或中信保内部的《投保指南》来确定。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保险法规,将海外投资保障纳入法律轨道,推进建设完善的对外直接投资保险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在对外投资中的运用。
慧择提示:对外投资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而我国目前并没有直接针对对外投资的相关保险法规,无法为对外投资提供切实的保障。保险作为保障风险的产品,需要在对外投资中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