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社保费宣传与税收日常征管同步进行。在对新办企业实地查勘、对一般企业风险应对等执法过程中,适时进行社保费征缴工作的宣传,明确缴费期限及违法责任。对欠费单位采取约谈等方式,帮助企业梳理欠费原因,分析还款能力,告知法定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为提高社保费征收管理质量奠定基础。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对外建立协商共管机制,与社保部门联合对社保费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定期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进行双方联合公告,剔除非正常户造成的社保费虚欠信息。对内建立征收考核机制,将社保费的征收纳入年度考核总体系,重点加强社保费征缴率考核力度,有力推进社保费工作的开展。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社保费征收岗责体系,制定社保费欠费管理流程,并将欠费企业划分为有能力缴费、有部分能力缴费和暂时无能力缴费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注销时,优先清缴社保费。加强与市人社局、人民银行、法院等单位多方沟通联系,对社保费强制征缴流程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从“法”、“理”、“情”三个层面推进和保障社保费征收工作,保障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
慧择提示:最后,笔者认为,常州出台的三项措施,有效提升社保费征管质量,为社会保险费顺利征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