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有关保险分支机构准入条件的规定散见于多个监管文件当中,而且部分保监局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具体做法,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准入机制规划不足、标准不一、透明度有待提高等问题。”谈及《办法》出台对于保险业的影响,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我们,随着审批标准的统一,保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将实现“标准化”管理,企业的成本将明显降低,管理也将更加规范。
对于《办法》中有关“科学规划分支机构设立”的规定,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考虑到审批工作的实际需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审批条件,统一了审批标准,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同时简化审批程序,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和权限,提高监管效率,方便公司操作。
本次《办法》对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的修改和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准入条件方面,强化了偿付能力、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同时适当放宽了开业验收的标准。二是审批流程方面,按照方便公司操作和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重点对省级分公司及与之相关的高管人员的审批程序做了重新调整。三是对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也做了调整。此外在审批过程中的申报材料方面也做了简化处理,减轻公司的申报成本。
慧择提示:综上,笔者认为,保监会出台的《办法》,取消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上限,这一措施的实施,将为保险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