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均按15%标准上调失业金
我们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失业保险处了解到,“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先后6次(2006年7月、2008年1月、2009年1月、2010年8月、2012年1月、2013年3月)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2012年1月、2013年3月两次调整增幅都为15%,这是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进行的正常上调。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云南省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及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1、用人单位按照当年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当年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也可自愿选择与其他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无论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缴费与否,用人单位申报的工资总额,应包括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
2、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按统筹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3%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慧择提示:综上,笔者认为,此次云南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有效保障广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他们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基础,完善当地的社会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