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由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殷兴山告诉我们,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存款人利益,特别是中小存款人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对广大中低收入者来说,资金保值增值渠道主要还是存款,但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银行业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利率市场化会带来银行业机构的息差收窄,有些金融机构会面临风险;各类金融脱媒、影子银行也会影响到银行业的经营,增加新的潜在风险。
殷兴山说,目前,制约我国民营金融机构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是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与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密切相关。民营金融机构是县域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没有存款保险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政府隐性担保来保障存款人利益,政府隐性担保往往更倾向于国有银行和大型银行,这就导致民营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将有效维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完善我国的金融保障体系,推动民营经济、县域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和经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