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险业协会的数据,自2006年中国开始经营交强险以来,前三个年头累计实现盈利6.9亿元,而随着交强险覆盖面扩大,赔付支出也开始与日俱增。从2009年起,交强险开始陷入连年亏损的境地。2011年,交强险累计赔付749亿元,营业亏损92亿元,达到交强险经营以来的亏损最高值。
在去年7月保险公司公布的2011年交强险精算报告中,人保财险、平安财险等多家险企精算师均表示,交强险还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
“我国的交强险一方面要求交强险体现社会效益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另一方面又要实行商业化运作,不给予税收优惠,经营亏损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然而随着交强险亏损金额不断扩大,已与不盈不亏的原则发生背离。长此以往,将形成系统风险。”高国富在提案中写道。
在交强险保费收入中,营业税及附加费用占比约达到5.55%-6%,高于保费中的各项定额成本。对此,高国富建议,免征交强险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和税基,以改善交强险经营亏损的现状。
高国富表示,交强险属于法定业务,是为保障公民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的损害能够得到基本保障而建立的公益性质险种,具备政策性业务税收优惠政策的特征,其不以盈利为目的经营,单设账套管理,也具有社会民生领域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特质。减免交强险营业税,理应纳入保险领域的税收优惠范畴。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政协委员建议交强险减免营业税,将有效改善我国交强险经营亏损的现状,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促进我国保险业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