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出险后没有马上报案怎么办,申请索赔的有效期限是多久?比如有一位保户,年初因意外受伤住过一次院,次年年底才偶然发现他三年前投保的意外医疗险保单。过了如此之久,还能够申请理赔吗?
据太平人寿介绍,保险理赔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人寿保险(一般指长期寿险或者死亡、伤残等给付性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一般是指医疗、津贴等费用补偿型赔付性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以上时间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一般来讲为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险不属人寿险范畴,其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所以,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若超过理赔申请时效,一旦发生理赔纠纷,客户将失去了诉讼的权利。
慧择提示:最后,笔者认为,保单遗失后,应及时补办,否则保险合同将无效。因此,为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要定期整理自己的保单,并注意索赔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