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说法表面上看,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保险,尤其是保死亡保伤残的寿险类产品,归根到底是对他人的一种负责,作为子女要考虑父母的保障,作为丈夫或妻子要考虑配偶的保障,作为父亲母亲要考虑子女的保障,寿险的终极价值就是在自身不幸过世或者伤残失去收入来源时,可以依赖保险费使需要照顾的人们至少可以获得金钱上的保障。
如果决定要买寿险,从经济上考虑,寿险可是越早买越便宜的。
以某公司的某款定期寿险为例,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旦被保险人身故,则按照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这样一款保险产品,若你在25岁时投保,保障20年,即25岁至45岁,那么每10000元保额,你需要一次性缴纳232.5元的保费;但是若你在10年后,也就是35岁开始投保,保障10年,即35岁至45岁,那么每10000元的保额,则需要一次性缴纳183元的保费。前者比后者不过多缴纳49.5元(27.05%)的保费,却可以将保障年限从10年提高到20年。要知道,若你单单在25岁投保10年,那么一次性需要缴纳的保费90.7元,而如今的额外多支付的仅为90.7元的54.6%。
再看一例,还是上面一款产品,若你在35岁是开始投保,保障20年,则每10000元保额需要一次性缴纳保费546.3元;若你延迟10年至45岁投保,选择保障10年,则每10000元保额需要一次性缴纳保费472.8元,前者比后者多缴纳73.5元(15.54%)即可多获得10年的保障。要知道若在35岁选择投保10年,那么一次性需要缴纳的保费为183.0元,73.5元不过是40%。
保险这东西,虽然诸如车险这样的品种竞争激烈,折扣众多。不过传统的定期寿险等产品,则很难享受到额外的优惠。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既然早早投保等于变相享受折扣,那又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