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说法
“免费劳动力”安全难保障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单位实习,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属于工伤,并称拟通过商业保险等途径予以保障。
我们了解到,我市规定,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见习单位按5:5的比例分担。也有部分高校采取了给学生缴纳人身意外险的办法,并与单位约定,学生实习期间出现意外事故,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
不过,不是每个实习生都能有一份商业保险作为保障。大四学生杨雨表示,“现在我们有很多同学在实习,没有几个人有商业保险,当免费的劳动力也就算了,如果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障,这对我们太不公平。”
用人单位
有些学生实习只为混个证明
对于企业来说,对实习生的管理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某企业负责管理实习生工作的程经理对我们说,正在实习的大中专学生,大部分是通过私人关系或个人意向选择实习单位,只有少数由学校统一安排,因此签订实习协议的比较少。再者,很多大学生把实习作为一种体验,甚至有些“直奔主题”,只要能混出一个企业实习证明即可,对工作本身缺乏责任感。更有甚者不打招呼说走就走,这种情况,使得实习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很难保证。
读研究生三年级的刘叶在高新区一家软件公司的人力资源岗位实习,据她介绍,公司对实习生每月发放实习工资,其中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并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加班费和午餐补贴。刘叶说,“这在济南来说算是不错的实习待遇了,但即便如此,公司也没有和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如果实习生自己提出要求,公司人事处可以为实习生开具实习证明。”
我们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致电3家企业,询问实习期内能否签订雇佣协议,得到的答复均是“单位只和正式员工签用工协议,实习生不属于正式员工范畴”。
慧择提示:笔者认为,国家人社部出台这一意见的出台,使得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难保障,一旦发生重大工伤,很容易出现学校和用人单位互相扯皮的情况,最终受伤的还是实习生这个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