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管部门规范市场秩序力度不断加大、内容不断深入,保险市场秩序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2012年,保险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业务和财务数据真实性逐步提高;部分地区“拼费用、冲规模、抢市场”的非理性竞争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保险市场秩序的持续好转,得益于监管部门加大现场检查力度。2012年,保监会突出检查重点,选择违法违规现象较为集中的电话营销、条款费率执行、数据真实性等业务领域和经营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同时,保监会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共派出3025个检查组,对3044家保险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778家机构和946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撤换高管59人,对机构和个人分别罚款6819万元和1228万元。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起。另外,保监会将治理关键放在了源头。在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加强法人监管,强化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对基层机构经营行为的约束;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强化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理监督;继续实施对总公司的质询和通报制度;加强保险集团监管,研究建立集团公司重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保监会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合作,打击涉嫌保险的经济犯罪。
从国际经验看,保险业快速发展时期往往也是问题集中暴露时期。美国在20世纪初、日本在20世纪末都经历了保险市场由乱到治的历史阶段。近年来,保险行业没有出现大的风险,除了加强监管的原因,客观上是一些风险因素在业务和资产规模扩大过程中得到了及时化解。但是,行业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一遇经济周期波动,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就会逐步显现。特别是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保险业面临的风险来源更多、传递更快、破坏力更大,全行业防范风险的责任比以往更重,任务也更加艰巨,因此,各级保险机构的管理者对此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不可掉以轻心。
慧择提示:笔者认为,要想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必须要完善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机制,这样才能促进我国保险业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