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财险部有关人士表示,2012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弥补了我国农险法律法规缺失这一空白,将对我国农险规范健康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为确保《农业保险条例》顺利实施,今年将制定市场准入办法、产品管理办法、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办法、准备金评估办法、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再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规定。
在进一步推动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农险业务覆盖面的同时,保监会紧密围绕中央区域和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拓展保险服务“三农”的新领域,推动农房、农机具、渔业、设施农险以及主要农畜产品和森林保险等险种的发展,探索现代农作物种业保险的发展,鼓励地方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此外,还将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指导和支持各公司、各保监局协调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区实际,不断提高农险风险保障程度,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据介绍,2012年保监会共备案农险产品450多个,包括陕西苹果、宁夏苜蓿、江苏莲藕、安徽中药材等地方名优农产品保险,以及蔬菜价格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等衍生型产品。今年保监会将继续推动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支持开发地方特色农险险种,鼓励保险公司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基层农险服务体系建设,以提高农险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督促保险公司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农险基础科技的研究,不断提高农民抗御风险的能力和农险服务的科技水平。
此外,保监会将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补贴的品种和补贴比例,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粮食主产区的补贴力度,研究推动对涉农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有关部门逐步完善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研究发展地方特色农险、渔业保险和农机保险的支持政策等。
据介绍,今年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农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设,加强对巨灾风险准备金的监管,督促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提足巨灾风险准备金,支持各地方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支持下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同时,还将以规范农险市场秩序和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为重点,继续落实“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加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推进农险平稳规范运行。
慧择提示:此次保监会出台的六项措施,将为我国的《农业保险条例》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将更好的促进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切实维护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