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事实上,许多经历过重大疾病的病人,即使存活下来,之后往往备受经济上的煎熬,而重大疾病保险在被保险人抵御疾病风险,保障家庭财务稳定方面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代理人在销售重疾保险时仍然面临很多问题,下面就这些问题的应对之策进行探讨。
1995年,重大疾病保险开始出现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现已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随着重大疾病保险的普及和人们对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解加深,代理人在销售重大疾病保险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概括来说,以下几个问题是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面对的问题,如何正确的解释这些问题,关系到代理人展业的成败。
我身体很健康,也还年轻,重大疾病保险规定的那些疾病离我很遥远,因此目前我无须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对于这样的问题代理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首先,虽然客户年轻健康,但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又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虽然我健康,但并不意味着就没有患病的风险。虽然我还年轻但依然存在着在不确定的时间得重大疾病的可能性。并且罹患重大疾病的人越来越呈年轻化的趋势,这种可能性也越来越大。其次,在客户年轻时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会有诸多好处。一是,年轻人购买保险相对很容易,等到年老时再买保险,便会面临有钱也难以买到保险的尴尬境地。二是,由于保险产品是按投保人的年龄划分费率,重大疾病保险的费率随着投保人的年龄而递增,因此年轻时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要比年龄大时再购买节省许多费用。三是,早买重大疾病保险,可以早享受保险产品带来的保障。最后,在上述基础上,代理人还应说明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能够给投保人带来的具体保障。如果有了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所患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一经确诊,便可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大大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此外,保险公司还会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陷入经济困难。
有些客户认为自身已经有了社保,不必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多是因为很多客户不了解商业性的重疾保险和社保在许多方面不一样所致。代理人需要向投保人具体说明,商业性的重疾保险和社保的不同之处,让客户切实体会到这些不同之处所展现的人性关怀,这也正是商业性的重疾保险的存在价值。
慧择提示:笔者认为,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如果被保险人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往往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另外由于病情不易治愈,会持续较长的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这会严重影响到被保险人及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所以购买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