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保监会开始放开对中资寿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中邮人寿和建信人寿共4家分公司机构率先获得筹建批复。这被业内人士认为是保监会对中资寿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扩张版图进行新一轮审批的“开闸”。
在排着长队等待批复的保险公司中,两家银邮系险企成为首获批复的“幸运儿”。2012年它们已经是保费的最大赢家,2013年具备渠道与机构双重优势的银邮系险企,有望取得更突飞猛进的发展。
14个月未批中资设分支
2013年的第一个周一(1月7日),保监会网站披露了去年12月28日对中邮人寿、建信人寿筹建分公司的批复文件,获批筹建的分公司分别为中邮人寿的广东、湖南分公司和建信人寿的湖北、四川分公司。
去年3月1日批准的外资寿险公司分支机构(瑞泰人寿湖北分公司、中荷人寿上海分公司)筹建后,保监会再未批复任何寿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筹建申请,而对中资寿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的上一次批复还要回溯到2011年11月份,该月4日,生命人寿宁夏分公司、泰康养老险天津、新疆及黑龙江分公司获批筹建,距今已有14个月。
据我们统计保监会历史批复资料后发现,去年在对中邮人寿、建信人寿的批复之前,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的批复集中在1月10日至3月1日,期间批复了12家分支机构的筹建申请,这些分支机构包括了省级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两类。
据了解,这12家获准筹建的分支机构所属寿险公司全部为外资属性。12家分支机构包括中宏人寿、中新大东方人寿、中英人寿、瑞泰人寿、中荷人寿的5家分公司,及中荷人寿、华泰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中航三星人寿、华泰人寿、交银康联人寿的7家支公司。
而去年3月份后,保监会对筹建分支机构的批复仅限于财产保险公司,因而寿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有长达近10个月的时间未得到批复。而具体到中资寿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则在14个月之后的12月28日,才被放开。
银邮系更具优势
“保监会不可能是偏爱建信、中邮,它们肯定具备一定的优势条件。”有业内人士对我们表示,这种优势可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资本金充足,二是申请提交的时间早。
险企设立分支机构时,资本金的重要性不容小觑。现行的《保险公司管理办法》关于险企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中,将“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提交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偿付能力均为充足”列为险企设立分支机构应符合的条件的第一位。
正如前述人士所言,建信和中邮都是偿付能力充足的公司,资金实力确保它们成为第一批获得保监会批文的中资寿险公司。
数据显示,中邮人寿于2012年8月增资15亿元,从而注册资本金大幅增至20亿元,偿付能力危险成功化解。而在2011年年底时,中邮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1.18%,逼近监管红线(偿付能力充足率100%)。
同是在2012年8月,建信人寿获得股东注资,注册资本由11.8亿元大幅增加至44.96亿元。此前建信人寿也并不存在偿付能力危机,2011年底,建信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9%。
我们获悉,建信人寿湖北、四川分公司的筹建申请或提交于2011年底,但应该在项俊波上任之前,因此建信具有明显的时间上“先到先得”的优势。
慧择提示:此次中邮人寿和建信人寿共4家分公司机构先后获得保监会的批准,这标志保监会对寿险业管制有所放松批,这对我国寿险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在排着长队等待批复的保险公司中,两家银邮系险企成为首获批复的“幸运儿”。2012年它们已经是保费的最大赢家,2013年具备渠道与机构双重优势的银邮系险企,有望取得更突飞猛进的发展。
14个月未批中资设分支
2013年的第一个周一(1月7日),保监会网站披露了去年12月28日对中邮人寿、建信人寿筹建分公司的批复文件,获批筹建的分公司分别为中邮人寿的广东、湖南分公司和建信人寿的湖北、四川分公司。
去年3月1日批准的外资寿险公司分支机构(瑞泰人寿湖北分公司、中荷人寿上海分公司)筹建后,保监会再未批复任何寿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筹建申请,而对中资寿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的上一次批复还要回溯到2011年11月份,该月4日,生命人寿宁夏分公司、泰康养老险天津、新疆及黑龙江分公司获批筹建,距今已有14个月。
据我们统计保监会历史批复资料后发现,去年在对中邮人寿、建信人寿的批复之前,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的批复集中在1月10日至3月1日,期间批复了12家分支机构的筹建申请,这些分支机构包括了省级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两类。
据了解,这12家获准筹建的分支机构所属寿险公司全部为外资属性。12家分支机构包括中宏人寿、中新大东方人寿、中英人寿、瑞泰人寿、中荷人寿的5家分公司,及中荷人寿、华泰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中航三星人寿、华泰人寿、交银康联人寿的7家支公司。
而去年3月份后,保监会对筹建分支机构的批复仅限于财产保险公司,因而寿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有长达近10个月的时间未得到批复。而具体到中资寿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则在14个月之后的12月28日,才被放开。
银邮系更具优势
“保监会不可能是偏爱建信、中邮,它们肯定具备一定的优势条件。”有业内人士对我们表示,这种优势可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资本金充足,二是申请提交的时间早。
险企设立分支机构时,资本金的重要性不容小觑。现行的《保险公司管理办法》关于险企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中,将“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提交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偿付能力均为充足”列为险企设立分支机构应符合的条件的第一位。
正如前述人士所言,建信和中邮都是偿付能力充足的公司,资金实力确保它们成为第一批获得保监会批文的中资寿险公司。
数据显示,中邮人寿于2012年8月增资15亿元,从而注册资本金大幅增至20亿元,偿付能力危险成功化解。而在2011年年底时,中邮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1.18%,逼近监管红线(偿付能力充足率100%)。
同是在2012年8月,建信人寿获得股东注资,注册资本由11.8亿元大幅增加至44.96亿元。此前建信人寿也并不存在偿付能力危机,2011年底,建信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9%。
我们获悉,建信人寿湖北、四川分公司的筹建申请或提交于2011年底,但应该在项俊波上任之前,因此建信具有明显的时间上“先到先得”的优势。
慧择提示:此次中邮人寿和建信人寿共4家分公司机构先后获得保监会的批准,这标志保监会对寿险业管制有所放松批,这对我国寿险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