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排着长队等待批复的保险公司中,两家银邮系险企成为首获批复的“幸运儿”。2012年它们已经是保费的最大赢家,2013年具备渠道与机构双重优势的银邮系险企,有望取得更突飞猛进的发展。
14个月未批中资设分支
2013年的第一个周一(1月7日),保监会网站披露了去年12月28日对中邮人寿、建信人寿筹建分公司的批复文件,获批筹建的分公司分别为中邮人寿的广东、湖南分公司和建信人寿的湖北、四川分公司。
去年3月1日批准的外资寿险公司分支机构(瑞泰人寿湖北分公司、中荷人寿上海分公司)筹建后,保监会再未批复任何寿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筹建申请,而对中资寿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的上一次批复还要回溯到2011年11月份,该月4日,生命人寿宁夏分公司、泰康养老险天津、新疆及黑龙江分公司获批筹建,距今已有14个月。
据我们统计保监会历史批复资料后发现,去年在对中邮人寿、建信人寿的批复之前,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的批复集中在1月10日至3月1日,期间批复了12家分支机构的筹建申请,这些分支机构包括了省级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两类。
据了解,这12家获准筹建的分支机构所属寿险公司全部为外资属性。12家分支机构包括中宏人寿、中新大东方人寿、中英人寿、瑞泰人寿、中荷人寿的5家分公司,及中荷人寿、华泰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中航三星人寿、华泰人寿、交银康联人寿的7家支公司。
而去年3月份后,保监会对筹建分支机构的批复仅限于财产保险公司,因而寿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有长达近10个月的时间未得到批复。而具体到中资寿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则在14个月之后的12月28日,才被放开。
银邮系更具优势
“保监会不可能是偏爱建信、中邮,它们肯定具备一定的优势条件。”有业内人士对我们表示,这种优势可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资本金充足,二是申请提交的时间早。
险企设立分支机构时,资本金的重要性不容小觑。现行的《保险公司管理办法》关于险企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中,将“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提交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偿付能力均为充足”列为险企设立分支机构应符合的条件的第一位。
正如前述人士所言,建信和中邮都是偿付能力充足的公司,资金实力确保它们成为第一批获得保监会批文的中资寿险公司。
数据显示,中邮人寿于2012年8月增资15亿元,从而注册资本金大幅增至20亿元,偿付能力危险成功化解。而在2011年年底时,中邮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1.18%,逼近监管红线(偿付能力充足率100%)。
同是在2012年8月,建信人寿获得股东注资,注册资本由11.8亿元大幅增加至44.96亿元。此前建信人寿也并不存在偿付能力危机,2011年底,建信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9%。
我们获悉,建信人寿湖北、四川分公司的筹建申请或提交于2011年底,但应该在项俊波上任之前,因此建信具有明显的时间上“先到先得”的优势。
慧择提示:此次中邮人寿和建信人寿共4家分公司机构先后获得保监会的批准,这标志保监会对寿险业管制有所放松批,这对我国寿险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