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切实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我省在保证基金支付和不出现基金缺口、职工待遇水平不降低、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困难企业可适当降低参保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单位缴费费率降幅不低于30%。经过对困难企业资质认定,省工伤保险中心决定对2012年7~12月期间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的中国铝业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义煤集团所属的义翔铝业公司和河南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降低工伤保险费率,降低幅度为30%,降费后合计减征企业工伤保险费1138.9万元。
慧择提示:此次河南省为困难企业减征工伤保险1138万元,有效降低这些困难企业的负担,同时,这一政策的出台,有效保障困难企业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