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措施,对酒驾、毒驾肇事后交强险赔偿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数量近年来迅速飙升,仅次于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新的“司法解释”理顺了以往交强险制度体系中一些“拧巴”的规定,能减少许多消协搞不定、法院拿不准的“糊涂案”。
然而“糊涂案”减少了,“糊涂账”的问题又浮上水面
面对赔偿义务的刚性化和追偿范围的扩大,保险业马上声称:交强险本来就连年亏损,现在赔偿、人工成本都增加了,“涨价”已如箭在弦上。
涨多少?涨得合理吗?恐怕保险业还拿不出令人信服的数据。交强险如水价、电价一样,属于公共产品,其定价应该经过广泛听证,并由国家管理部门而非保险业自己说了算。为此,其经营“账单”也必须公开透明。
在我国台湾地区的交强险“收支”账目里,别说赔款支出、人工费用等成本大项,连贴在车窗上的保险标识花去多少钱也一清二楚。
事实上,在财产险费率分解中,理性损失、非理性损失、诈骗损失等每一项开支都可分项列计,算出其占总费率的比例。可多年来我们的交强险“账单”中,哪项成本占费率多少,新增责任对应提价多少,都没说清楚。甚至连最基本的、交强险费用和商业险费用的分摊依据,保险业也拿不出来。加之,在叫嚷“亏损”同时,各公司又纷纷申请该项业务经营资质,这更让广大车主质疑:交强险盈亏并无定论,交强险涨价没有依据!
“糊涂账”在保险业由来已久。比如,分红险保单分红与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大概是怎样的对应关系?为什么有些年景公司赚了保户不赚,公司“大赚”保户“小赚”?再比如,给车损险定价时,为什么在车价里加上购置税?保费保额比仅为1︰1.2的寿险是怎么算费率的等等,尽管有些上市公司能拿出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年报、监管部门的产品备案乃至收费许可,但消费者们要的不是报表和公文,而是项目明细、语言通俗、入情入理的“明白账”。
“糊涂账”、“糊涂案”频发的病根儿,在于一些保险企业并未从骨子里树立服务意识。他们或为自身利益“故意糊涂”,或漠视问题 “难得糊涂”——面对纠纷、案件,不是主动完善制度、条款,而是放任问题不断累积,最终伤害保户利益,抹黑品牌形象与行业形象,侵蚀发展根基。
慧择提示:此次最高院对酒驾、毒驾肇事后交强险赔偿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这将更好的维护受害者的权益,降低涉案方的维权成本。但如果老是拿“糊涂账”面对消费者,总是用“糊涂案”聚焦公众注意力,企业必定行而不远。
然而“糊涂案”减少了,“糊涂账”的问题又浮上水面
面对赔偿义务的刚性化和追偿范围的扩大,保险业马上声称:交强险本来就连年亏损,现在赔偿、人工成本都增加了,“涨价”已如箭在弦上。
涨多少?涨得合理吗?恐怕保险业还拿不出令人信服的数据。交强险如水价、电价一样,属于公共产品,其定价应该经过广泛听证,并由国家管理部门而非保险业自己说了算。为此,其经营“账单”也必须公开透明。
在我国台湾地区的交强险“收支”账目里,别说赔款支出、人工费用等成本大项,连贴在车窗上的保险标识花去多少钱也一清二楚。
事实上,在财产险费率分解中,理性损失、非理性损失、诈骗损失等每一项开支都可分项列计,算出其占总费率的比例。可多年来我们的交强险“账单”中,哪项成本占费率多少,新增责任对应提价多少,都没说清楚。甚至连最基本的、交强险费用和商业险费用的分摊依据,保险业也拿不出来。加之,在叫嚷“亏损”同时,各公司又纷纷申请该项业务经营资质,这更让广大车主质疑:交强险盈亏并无定论,交强险涨价没有依据!
“糊涂账”在保险业由来已久。比如,分红险保单分红与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大概是怎样的对应关系?为什么有些年景公司赚了保户不赚,公司“大赚”保户“小赚”?再比如,给车损险定价时,为什么在车价里加上购置税?保费保额比仅为1︰1.2的寿险是怎么算费率的等等,尽管有些上市公司能拿出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年报、监管部门的产品备案乃至收费许可,但消费者们要的不是报表和公文,而是项目明细、语言通俗、入情入理的“明白账”。
“糊涂账”、“糊涂案”频发的病根儿,在于一些保险企业并未从骨子里树立服务意识。他们或为自身利益“故意糊涂”,或漠视问题 “难得糊涂”——面对纠纷、案件,不是主动完善制度、条款,而是放任问题不断累积,最终伤害保户利益,抹黑品牌形象与行业形象,侵蚀发展根基。
慧择提示:此次最高院对酒驾、毒驾肇事后交强险赔偿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这将更好的维护受害者的权益,降低涉案方的维权成本。但如果老是拿“糊涂账”面对消费者,总是用“糊涂案”聚焦公众注意力,企业必定行而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