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下半年,江某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之名向他人收取一定费用。为加以掩饰,江某让对方或由其本人在本市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个人存折,江按月向该存折打入“养老金”。其后,江利用制作养老金发放表的职务便利,伺机对已死亡的参保人员不予剔出,用他人姓名顶替录入金保工程(养老保险数据库)抵充,由财政按月发放养老保险金,从中获取非法收入。 2010年初,江某又继续收取17名要求办理养老保险人员交纳的资金429000元,并承诺能够为其办理,为掩盖真相,江仍以上述人员的名义在本市邮政储蓄银行开设账户,从中非法牟利。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慧择提示:社保干部本该以身作则,不料六安社保干部以办养老险之名骗钱财数百万元,这实在有悖公众对他的信任。另查明,杨某连续以办养老保险之名,共计向62人收取费用2416300元,均按25000元每人的标准交付给江某,二人从中均非法获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