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证监会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影响
机构佣金收入或下降
业内人士认为,约有16家证券公司、1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相关条件。国泰君安分析师彭玉龙表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望占公募业务10%的市场份额。国际保险资产管理巨头的公募业务占其资产管理规模的三分之一左右。
2020年,我国保险资产管理的公募业务市场份额保守估计可达到10%以上。
同时有分析指出,新规实施后,现有的公募基金业务将受到一定冲击,可能造成短期内券商的机构佣金收入下降。券商需要加速转型,加快拓展对保险公司和私募机构的研究服务业务。
慧择提示:年初证监会将允许保险资管开展公募业务的消息传出,使保险公司的股票得到大幅上涨。证监会《暂行规定》实施后,资产管理产品市场份额或重新洗牌,券商佣金收入或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