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属铁路责任 乘客仍有赔偿
日前,铁道部公告,根据国务院第62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废止。也就是说,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火车票将不再包含票价2%的保险费用。
媒体此前报道,飞机和轮船也曾有类似的强制保险,但早在1987年和1989年被废除,改为旅客的自愿保险。而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却一直延续了下来。
目前,长春市民乘坐飞机、长途汽车,可在售票窗口自愿投保意外险,对乘坐交通工具导致的意外身故和全残给予保障。不过,目前,保险公司还未推出过乘坐火车的专属保险产品。
在此背景下,火车票强制保险费用去除,虽然使得车票价格有所降低,但是否意味着,乘客坐火车时,就没有任何保障了呢?
对此,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菲菲介绍,旅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赔偿。废除强制保险后,市民只是少了此前强制保险覆盖的部分保障。
交通意外险 涵盖火车意外风险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尚未推出乘坐火车投保的专属险种,那么,市民是否能向商业险公司投保现有的险种,来转嫁风险?
据某财产保险公司客服专员朱先生介绍,多家保险公司的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可以覆盖此类交通工具意外风险。
他说,以该公司的产品为例,可给予乘客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保障。其中,火车意外身故和残疾的保障金额在5-50万元不等,客户可以自主搭配。
“对于偶尔出差的客户,可以短期投保几天,几个月,也可以保一年。”他说,如果乘客只坐火车,以单保50万元的火车意外身故/残疾为例,每月保费只有4元钱;如果飞机意外身故/残疾保40万元;火车意外身故/ 残疾保50万元,汽车意外身故/ 残疾保10万元,飞机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选择赔偿400元/次,年保费为55.6元。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只在乘客因交通工具意外造成身故或者残疾(按照伤残评定等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赔付保险金;如果客户受了伤而住院,其所产生的医疗等费用与保险公司无关。
此外,笔者查阅多家保险公司条款获悉,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通常仅在烧伤、残疾、死亡等赔付条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约定的保险金,赔付与治疗费用没有关系。
综合意外险 保障更全面
那么,如果坐火车,想预防意外磕碰造成的医疗风险,又该怎么办呢?
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高女士介绍,目前,客户可以在保险公司投保普通的人身意外险,额外附加一份医疗伤害保险;或者客户可以直接选择部分保险公司的综合意外险。
以一家保险公司为例,意外身故/残疾烧伤,保额为5.7万元;意外医疗费用为1万元,年保费为100元。而另一家公司推出的综合意外险中,意外身故/残疾/ 烧烫伤保额3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5万元,年保费为422元。不过,在此基础上附加每天30元的误工费、每天30元的护理津贴,以及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身故/残疾,分别为50万元、25万元,2.5万元,保费为469元。
“如果客户已承保了意外身故/残疾,若发生火车、飞机造成身故和残疾的情况,保险公司也给予赔偿。因此,这部分附加险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确定,是否还需要额外附加。”她说。
出险留好票证、开具事故证明
面对市面上花样繁多的意外险种,市民选择也很有讲究。
长春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如今,意外险的购买渠道比较通畅。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网上、门店都可以购买。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研读保险条款和除外责任,而对于险种、期限的选择,被保险人要根据自己出行选择的工具、频次,自主搭配,此外,保额并非越高越好,而是适合最重要。
对于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有发生意外的情况,客户最好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同时,要记得留好票证、保险单据等材料,并开具相关事故证明。
长春某财产保险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如今,火车票强制险废除,客户暂时可以通过补充商业保险来完善出行保障。不过,未来火车专属保险或有市场。
他说,对于保险公司总公司来说,应该会积极开拓火车专属保险市场,一是要进行产品创新,针对火车乘客设计一款小额保费的新险种;另一方面是渠道问题。或通过代销等方式逐步打开市场。
慧择提示:铁道部取消强制保险的制度将在2012年元月1日实行,针对火车专属保险中交通意外险问题,还需要进步观察。很多事情都需要时间来检验,相信在未来,火车专属保险市场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