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市劳动保障局决定自3月16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2007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与社会保险稽查(下称“年检与稽查”)。
这次年检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07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重点是遵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规定的情况。稽查的重点是,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以及职工人数、工资基数、缴费能力、缴费费率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