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为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从源头上堵塞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漏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市失业保险处、市医疗保险处组成联合稽核小组,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进行全面稽核,重点查处少报、漏缴、欠费、冒领及往年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单位。
据了解,本次稽核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为稽核准备阶段(4月1日—5日);第二为稽核阶段(4月6日—6月30日);第三阶段为稽核整改阶段(7月1日—8月31日);第四为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30日)。为进一步做好对区县稽核工作的督导,稽核小组将从各区县报送的稽核名单中抽取2—3家单位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