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岁的居民可参加养老保险
不久前,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中指出,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这一政策将于近期开始在我省试点。
省人社厅表示,今后凡户籍在湖南,除在校学生外,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都可在户籍地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残疾的城镇居民还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确认身份。
遇物价上涨,或调高养老金
针对明年全省养老金会不会调整的问题,省人社厅表示:“正在研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以保证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受到较大影响,使企业退休人员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截至目前,我省已连续8年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全省月人均养老金达1490元,较2007年的771元增长了93.3%,年均增幅达14.4%;基本养老金支出从2007年的154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36.5亿元。
省人社厅表示,每个人缴费年限不一样,待遇提高的额度也不相同。同时,各地物价涨幅不同,大家对养老金实际提高幅度的感受也不完全一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我省将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个人账户部分多交多领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采取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的原则。养老保险缴费的时间越长,积累得越多,今后个人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财政补贴、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本人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支取。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120元,资金由政府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
慧择提示:调整养老金机制,关乎居民基本生活水平,是大势所趋。据悉,城镇居民曾受聘在乡镇工作过三年以上(含三年),不满十年的,在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加发工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