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办理引发抱怨 2012年6月7日,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向公众发布《关于办理少儿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通告》。该局指出,自2012年度开始,少儿医保费统一委托一家银行扣缴。参保者可持相关证件直接至该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扣缴事宜,参保者办妥银行委托扣缴手续后,应及时将足额保费存入委托扣缴账户,并保留其余额,确保扣款成功。
上述规定公布之后,不少家长却颇有情绪。“我原本有这家银行的借记卡,后来因为长期不用,我特意给注销了。没想到,这次又得重新办卡了。”杭州某企业白领王先生称,他已经用惯了别的银行卡,这次新办卡实在是迫不得已。
杭州的一位章女士也有类似遭遇,为缴少儿医保费而特意新办的银行卡,带在身上实在有点累赘。她很困惑,为什么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等的缴纳可以有不少银行可以选择,少儿医保缴费就不行?这样的强制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是否有着特别的猫腻。
没在这家银行开户的家长觉得不便,一些开了户的也遭遇了麻烦。一位沈先生向导报我们抱怨,他得知缴费消息后即来到体育场路上的这家银行网点。在出具了自己的借记卡后,不料柜台服务人员竟一而再地建议他另外再办一张卡,因为 “旧卡是要收年费的,而新办卡不收年费!”犹豫不决的沈先生最终没有开办新卡。
“事后回想起来,对方是为了完成办卡指标而刻意设置障碍,这样的行为过于卑劣。”沈先生说,后来他在另一个网点办理了委托手续。沈先生表示,银行界一边在喊着要减少睡眠账户,以提高利用率,一边又在不断增发新卡,这样的行为岂不是自相矛盾?
律师认为涉嫌违法 少儿医保缴费引发的抱怨不止于此。导报我们网络搜索发现,不少网友在互联网上发帖,晒出了各自的遭遇和不满。一些人士尖锐地指出,杭州市医保局的这一做法,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浙江剑正律师事务所张四平律师告诉导报我们,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杭州市医保局通过少儿医保缴费,指定某一家银行的做法,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同时也侵害了其他经营者(其他商业银行)的正当经营活动。”该律师指出。
针对质疑之声,我们联系了杭州市医保局进行采访。该局基金管理处负责人卢苡指出,少儿医保是按年度缴费的,原先要求参保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经办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站续保缴费,经常会出现漏保、逾期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参保人员的利益。为此该局根据国家和省里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的规定,决定通过银行委托扣款的方式征收费用。
医保局称受限制度规定 医保局还指出,他们并不强制家长去银行委托扣款,不愿办理的仍可在医保经办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站缴费,本次参保期内4万余名少儿通过这种方式缴费的。
对此说法,众多家长难以接受,因为相关的公告上均没有给出其他的缴费路径。医保局应该是迫于公众的压力,才破例允许上述的缴费方式,而更多人对此是毫不知情的。
“之所以只开通了一家银行,是因为开户需要经过财政、人民银行审批,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开设一个收入户。指定的银行是我们的收入户,而且在市区的网点也比较多,所以这次确定了它。”卢苡处长另外指出。
然而,导报我们经查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并未发现相应的强制性规定。对于我们的这一疑问,杭州市医保局却没有进一步的回应。
慧择提示:推出少儿医保本来是好事,但是强制在一家银行缴费就不应该了。有业内人士指出,当下各家银行都在“跑马圈地”,诸如公积金、养老保险、医保等业务会给银行带来相当可观的存款量,因而自然成为各家银行的争夺对象。杭州少儿医保缴费的独家垄断,正是上述现象的具体表现。他认为,公权力介入市场,排挤竞争的行为应当得到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