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理赔纠纷,被保险公司列入“黑名单”
被人保列入黑名单的是一辆白色广本雅阁,车牌号为浙A20R××,李先生只是驾驶员,车主是他的老板。前两天,李先生把车子开到古墩路广本4S店的人保办理点办续保,却被告知上了黑名单,无法办理。
“准备出单时一连两次输进去后都跳出来:‘此客户己经进入黑名单’。工作人员说人保保不了,要么就给我保算了。”可是李先生觉得很奇怪,因为车子一直是他开的,保养维护都很注意,没出过什么问题,怎么就上了黑名单了?
思前想后,李先生终于想到了今年唯一一次车祸。6月23日,李先生开车行驶至环城西路与风起路交叉口被一辆摩托车撞了,摩托车司机当场逃逸。事发后李先生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保险公司判定赔偿李先生70%损失,而李先生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应100%赔偿,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为此,李先生曾电话向人保进行投诉,最后,经过调解,保险公司赔付70%,而剩下的30%差额由4S店补上。李先生认为,可能就是因为当时在处理此事时投诉过人保,所以才会被拒保。
前天,李先生打电话到中国人保北京总部进行投诉,要求说明被拒保的合理原因,同时也打电话向保监局投诉。“保险公司说没必要向我解释,我到保监局反映却被告知这种情况属于企业内部行为,保监局不受理。”
保险公司:我们有权决定商业性险种的交易
人保工作人员杨女士也间接承认了李先生被拒保与6月份的理赔争议有关。
“当时不想因为此事影响到公司形象,为避免产生不好的社会影响,就和4S店协商由他们承担30%的差额。事情处理完后,我们不想以后再因为理赔和李先生产生不快。而且,当李先生知道被拉入黑名单后打电话给人保客服时,客服已经给出解释,但当时李先生情绪非常激动,不接受客服的解释,并在语言上辱骂客服人员。”杨女士强调,人保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与客户进行商业性险种的交易。
行业部门:不提倡拒保,但商业险是市场行为
据了解,一般来说,进入保险黑名单的情况主要有骗保、诈保、性质比较恶劣的损坏保险公司声誉等。出险次数比较多的也会被行业内默认为高风险车主而上黑名单,但像李先生这样因为一次理赔纠纷就被拉入“黑名单”的情况则不太多。
2009年开始,省保险行业协会建了一个信息平台,所有保险公司全省联网,即一辆车在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所有保险公司都能看到。
多次出险上涨保费是行业约束车主的普遍行为。根据上一年不同的出险次数和理赔金额,每家保险公司有不同的政策,一辆车一年出险3次以上,可能就会被保险公司拒保所有商业险。
保险行业相关部门虽不提倡对多次出险拒保的做法,但因为商业险是市场行为,每个公司从自身风险出发,可以有不同的政策。而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也应该了解清楚之后再签订合同。
而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作为企业,有权利选择客户,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对高风险车主,或所谓的“非优质客户”提高保费,内部建立黑名单直接拒保,也是为了提高自身的赔付能力。
慧择提示:一般被拉入车险黑名单的原因是骗保、诈保等恶劣行为,但是因理赔纠纷被拉黑实在让车主难以接受。正如保险行业协会分析的,人保车险有将车主拉黑的权利,但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主要是商业险,应该更好的融入市场,而不应该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