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青岛市“2008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的良好企业”称号
由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青岛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的青岛市“2008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的良好企业”表彰大会隆重举行。新华保险青岛分公司以其诚信服务,对客户负责的良好品牌形象,被授予青岛市“2008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的良好企业”荣誉称号。青岛市人大常委副主任徐航,市政协副主席刘伟以及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表彰大会并为获奖企业颁奖。
新华保险青岛分公司一直坚持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亲情化的服务,在岛城公开发布“新华保险十大服务承诺”,推出“诚信、快捷、高效、温馨”的服务标准,公开征聘“社会监督员”,来督促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在此基础上,分公司还专门针对理赔服务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精心打造“贴心理赔”服务品牌,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此次评选活动,通过企业申报、网上公示、社会各界监督、专家消协领导评定等内容,最终评选产生149家企业为青岛市“2008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的良好企业”,新华保险青岛分公司刘崇松总经理表示,“获得此项殊荣,真正体现了新华保险是一家社会公认的具有责任感的企业,我们将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被保险人的利益,更好的树立新华保险公司的责任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