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王某,原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保险代理人。去年10月21日,王某找到关西小区的王某某,称公司有“利润为9.1%的年保金险”,以回报高为由劝说对方购买。
王某一番吹嘘后,骗得了王某某的信任。随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并加盖公司印章,而该印章是王某伪造的,进而从王某某处骗得13万元。
今年3月11日和4月12日,王某以公司要提前收取2012年保费为由,再次从王某某处骗得2.9万余元。所骗取的15.9万元,全部被王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4月21日,王某某发现被骗后要求王某退款,王某退款1万元,后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
慧择提示:保险员伪造公章虚构高回报产品,本来就是违法行为,是近年来国家重点打击的行为。我们提醒广大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认清保险条款,不要轻易相信保险员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