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份平安保险,还能参与分红,这种一举双得的好事,吸引了江麓职工雷先生。可是,雷先生交了6年的“保险费”之后,目前手上持有的仅仅是一张邮政储蓄存折,与保险并不搭边。
3月11日,雷先生向记者叙述说,2002年初,江麓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向他们推介一种叫“千禧红”的保险业务,投保人只要按年或者按月交纳保险费,就可以获得一份平安保险,每年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分红。而且,投保人无需去保险公司办理业务,只要在邮政储蓄所存钱就行了,由储蓄所按照相关程序扣转保险公司。每年的分红,也由储蓄所办理,体现在存单上。于是,雷先生以爱人王女士的名义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保险费2000元。
2003年2月,雷先生拿到了首次分红33.46元。从那时到现在的6年间,雷先生每年按时交纳“保险费”,共计又交了12000元。每年交钱时,雷先生都向邮政储蓄所的营业员过问上一年分红的事,对方不是说“不知道”,就是理头办业务,不予正面回答。雷先生是个老实人,而且早就听说过分红款可以多年一次领取,因此每次都没有过细去问清楚就走了。直到前几天,雷先生的爱人王女士到保险公司去查问,才知道自己的保险业务早在2003年就因为没有交费被终正了。
12000元保险费竟成了12000元活期邮政储蓄,雷先生夫妇感觉自己被两家机构骗了6年。他们怎么也想不通,6年来,邮政储蓄所和保险公司为什么没有告知任何业务变更情况?幸亏这6年自己平安无事,要不然分红事小,理赔之事又将如何呢?
3月11日上午,市邮政局一位负责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说,邮政储蓄所只是一个中转平台,雷先生夫妇的保险费没有按时“批扣”到保险公司,那是雷先生夫妇自己疏忽了,应该早就提出来。平安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则称,他们与邮政储蓄的业务合作只维持了两年,终止合作业务时,保险公司将投保客户的信息全部给了储蓄所,要他们通知客户转帐到指定的其他银行,或者办理退保手续。该负责人表示,针对雷先生夫妇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公司将认真予以研究,估计一周之后给予答复。
3月11日,雷先生向记者叙述说,2002年初,江麓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向他们推介一种叫“千禧红”的保险业务,投保人只要按年或者按月交纳保险费,就可以获得一份平安保险,每年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分红。而且,投保人无需去保险公司办理业务,只要在邮政储蓄所存钱就行了,由储蓄所按照相关程序扣转保险公司。每年的分红,也由储蓄所办理,体现在存单上。于是,雷先生以爱人王女士的名义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保险费2000元。
2003年2月,雷先生拿到了首次分红33.46元。从那时到现在的6年间,雷先生每年按时交纳“保险费”,共计又交了12000元。每年交钱时,雷先生都向邮政储蓄所的营业员过问上一年分红的事,对方不是说“不知道”,就是理头办业务,不予正面回答。雷先生是个老实人,而且早就听说过分红款可以多年一次领取,因此每次都没有过细去问清楚就走了。直到前几天,雷先生的爱人王女士到保险公司去查问,才知道自己的保险业务早在2003年就因为没有交费被终正了。
12000元保险费竟成了12000元活期邮政储蓄,雷先生夫妇感觉自己被两家机构骗了6年。他们怎么也想不通,6年来,邮政储蓄所和保险公司为什么没有告知任何业务变更情况?幸亏这6年自己平安无事,要不然分红事小,理赔之事又将如何呢?
3月11日上午,市邮政局一位负责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说,邮政储蓄所只是一个中转平台,雷先生夫妇的保险费没有按时“批扣”到保险公司,那是雷先生夫妇自己疏忽了,应该早就提出来。平安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则称,他们与邮政储蓄的业务合作只维持了两年,终止合作业务时,保险公司将投保客户的信息全部给了储蓄所,要他们通知客户转帐到指定的其他银行,或者办理退保手续。该负责人表示,针对雷先生夫妇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公司将认真予以研究,估计一周之后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