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艳东是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罗泊村村民,在村外承包了七八亩鱼池,每天住在鱼棚守鱼,家里经常无人。今年1月的一天,他家中被盗,财物损失近千元。以往要是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只能自认倒霉。现在,他参加了治安保险,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2010年6月,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在借鉴兄弟公司发展经验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建立治安与保险的互动工作机制”,并成功与省综治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治安保险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意见》,正式启动了治安保险试点。
治安保险采取“保安巡逻专业化、保险理赔市场化、群防群治社会化”的模式,在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家庭财产和意外伤害深度保障的同时,还在缴纳的保费中,列支一部分作为加强治安管理、充实治安队伍、解决治安协管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从而建立起一个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一体化、经费保障与机构运作市场化的社会治安基层防范体系。
对于治安保险的试点工作,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采取了典型引路的方式,在新洲区成功开办的示范效应下,2011年治安保险逐步进入由点到片、点面结合、全面平衡推进的良性轨道,全省13个市州都启动了治安保险,为30万户城乡家庭提供了137亿元的风险保障,得到各级政府和城乡居民的普遍好评。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开展治安保险的六大有利条件,即:中央有精神、社会有呼声、外地有经验、基层有需求、市场有空间、人保有优势。
今年3月,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又与省综治委联合召开全省社会治安保险推进会,要求年内全省各试点区县治安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其余各县区覆盖率不低于50%,并将治安保险工作成效纳入综合治理考评体系进行年度考核。推进会后,各地市、区县综治部门与当地人保财险密切合作,迅速跟进。截至10月,该公司实现治安保险保费收入6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00万元,为120万户城乡家庭提供了370亿元的风险保障,开办治安保险的区县达77个,区县覆盖率达75%,居民户数覆盖率达7.32%。
据了解,在开展社会治安保险工作过程中,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在承保上,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和强行摊派,在居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参保资金。经济条件好的村(社区)、单位采取集体补助或者全额支付的办法;经济条件一般的,采取群众自愿投保;对于低保、军烈属等一些特殊对象,则采取政府垫付的办法。
在理赔上,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努力提供优质理赔服务,印制了便民服务联系卡,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聘请各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治安保险理赔联络员。保户报案后,后续理赔事项交由联络员代办,提高了理赔效率,也避免了保户来回奔波之苦和路费等隐性损失。尤其是在赔案事故清楚、金额数量确定的情况下,该公司简化理赔手续,第一时间让受损群众拿到赔偿金,以优质高效服务取信于民,达到理赔一户、发动一片的效果。
如今,“每天8分钱、天天保平安”“一天一毛钱、一年保平安”“人保财险的治安保险是一项大快人心的惠民工程”,已经在湖北全省上下形成普遍共识。
慧择提示:相对汽车保险,养老保险等一些常见保险产品,治安保险可以说是小险种,但是小险种却能推动大发展。通过治安保险的推动实施,保险公司能更加全面地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并赢得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