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农业保险可获财政补贴
《条例》指出,对符合规定的农业保险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险费补贴,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措施。不过,关于财政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等具体办法,《条例》表示“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条例》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除了强调发展模式多元化,此次《条例》另一个重要的调整在于,注重经营主体的多样化。《条例》中,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可包括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险组织等保险机构。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保监会负责人就《农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答我们问时指出,发展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对于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力支持发展农业保险。2007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给予农业保险费补贴达264亿元。各级财政对主要农作物的保险费补贴合计占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达80%。
自愿投保农户比例不高
农业保险的发展,对于农户来说,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潜江市后湖楚佳畜禽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少先告诉我们,今年9月30日,他给存栏的5000头猪投了10万元的保费。如果死一头20公斤以上猪,能获得500元的赔付。“给猪买保险,一旦发生山洪暴发或突发疫情等,也能减少损失。”
让姚少先没想到的是,他买了保险才一个月,就发生了疫情,“死了一百多头猪,损失了十二三万元。还好买了保险,保险公司赔了6万多。”虽然赔付的额度有限,但姚少先已经很满足了,“风险减小了不少,我压力也小多了。”
养猪行业是一个投入大、风险高的行业,和姚少先一样,不少养殖户都希望能找到减少风险的办法。潜江市南泥湾畜牧公司总经理宋继善上周也购买了生猪保险。
宋继善称,目前保险公司只为存栏量5000头以上的养殖户投保,“但其实很多小养殖户在风险面前也毫无抵抗力。”他感慨地说。
我们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保险投保率已经比前几年增加了不少,尤其是北方城市的农业保险较为发达。但在湖北省内投保的农业保险并不多。
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邹进泰认为,不少小户的保险意识不强。“本来一亩地也就几百上千元的收入,都不愿意去投保。”另外,保险赔付额度不高,也是农户不愿意投保的原因。“在遭遇水灾,农民颗粒无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赔付得很少。”我国的农业保险面临着保险公司抱怨无利可图,农民不满保险结果的尴尬。
慧择提示:国务院公布了《农业保险条例》的出台,鼓励农民参与农业保险,并给与相关补贴。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我国的农业生产的风险。另外,在新的《农业保险条例》中,通过条例的方式加以规范化,专门有一部分界定法律责任,有利于解决定损难的问题,减少农业保险理赔的纠纷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