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利用宽限交费期推迟交费
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这种方式主要是可以让投保人有较长的时间来审视手中的保单是否适合自己,不会出现缴费之后反悔从而造成较大退保损失的情形。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交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三是通过“保单转换”功能调整保险计划
目前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都为投保人提供保单转换功能的产品或者服务,如果投保人想要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投保人就可以通过“保单转换”来调整保险计划,例如将之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等。
四是缩短保险期限
保险专家提醒,这是所有规避退保损失的方法中比较“笨”的一种,不过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慧择提示:退保是件费时费力的事,因此保险专家提醒广大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慎重,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另外对于长期寿险保单的持有者来说,轻易不要退保,如果确实是无力继续负担保费或者急需现金,可以采取以上四种办法来规避或者减少退保损失。